2006年11月30日

旧作:网恋怎么了?

前段时间北京网吧火灾事故闹得沸沸扬扬,各种媒体都进来掺和,追随大气候进行有力的批判。甚至有家报纸登出一个中学生家长的呼吁:"求求网吧老板,放过我的孩子!",声泪俱下,把网吧描绘成社会不安定,学生不上进的罪魁祸首,必除之以求国泰民安。我看到时只觉可笑,网络是什么?不过一工具而已,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,却不遗余力的大造舆论,灌输网络有害理论,但凡和网沾边的必定不是好事物。

网恋便是如此!许多媒体都连篇累牍的介绍着某个芳华少女迷上网络后,离家出走与网友相聚,家人忧心如焚;某某纯真女孩,与网友见面遭到毒手;而从不见有某男某女通过网恋,最终幸福的携手此生,白头到老的报道。甚至有些人在QQ上的资料说明里,危言耸听的注明:拒绝网恋、想网恋别找我……

到底网恋怎么了?

恋爱是什么?新华词典的解释是:男女互相爱慕的表现。网恋就是男女双方借助网络表达自己爱意,或双方通过网络这种方式相识相知相恋。

要说表达爱意的方式有很多种,声音、图像、文字、肢体动作等都可成为载体。恋人相处距离很近时,可能会用眼神、语言、身体上的接触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爱意;距离远时,也有打电话、写情书,或者不辞万里相见等方式。可许多人却偏偏排斥网络做为一种媒体的作用,它可以传送文字、图片、声音,甚至视频,这些都可以成为感情的载体,并且还具有快捷、方便、低成本等其他传输工具所没有的功能。

列宁有个观点我一直认为很精辟,他说人的生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:物质生活(经济生活)、精神生活和性生活。由此也可演绎出,恋爱的最终目的其实也是满足了人们的三种需求:物质需求、精神需求和性需求。当恋人双方比较注重对方的经济基础、学历条件、家庭背景、门当户对时,可以说侧重的是物质需求求;当双方注重彼此之间的感情交流、共同语言、生活氛围时,那是把精神上的需求摆在第一位;而看重对方的长相、外貌、身材等,最终无非还是满足性需求罢了。

恋爱的最终目的还是走进婚姻,而这三种生活都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,但由于恋爱的方式不同,过程也是不同的。传统的方式,大抵是父母亲友介绍相识,在见面之前都把双方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,可以说首先开始的物质生活,随后进行的交往是精神生活,当成功步入洞房后便开始了性生活,过程是按物质--精神--性的步骤进行的。七八十年代大力倡导的自由恋爱,男女双方在工作中、生活中或朋友交往中相识,由于倾慕对方的才气、谈吐、知识而产生爱意,再进入恋爱的,可以说走的是精神--物质--性的过程。而现代的开放新潮男女,却又开创出了性--精神--物质或性--物质--精神的恋爱模式。

相比之下,网恋则首先开始的精神交流,网上大家刚认识时,彼时都是通过文字来沟通,都不清楚对方的长相、生活背景,纯粹是从对方的内心开始了解(当然其中不乏一些掩藏险恶用心,道貌岸然的卑鄙之人),当大家彼此了解时,心生爱意,便渴望能多了解对方,于是交往便可能从文字转化图片(相片)、声音(通电话),甚至见面,结果或聚或散。可以看出,网恋的基本路线是精神--物质--性或精神--性--物质。

网络作为一种新兴事物,有着传统媒体和通信工具无法比拟优点,也正是如此,才受到传统势力的排挤和打压,但时代进步的潮流是无法阻挡的,网络必然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事物,成为大家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之一。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它作为恋爱中感情载体的功能呢?若干年后,我们再回首看现在大家对待网恋的态度,也许就会象现在我们看当年大家要为自由恋爱正名一样的可笑。

其实无论哪一种方式,都无可厚非,都是由情而生,你不可能说在网上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会产生感情,也不能否认在网上产生的感情就是错误的。正视它吧,那些非议网恋的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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